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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刘文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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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约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做出订约意思表示的人称为要约人。

  对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后合同即成立。

  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因为要约被对方接受,就可以成立合同。

  3、一般可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这一等待期限又称为要约期限。

  4、在受要约人经过考虑接受要约后,要约人必须受自己所做出要约的约束。作为一个有效的要约,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二、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三、协议收购是什么意思

  协议收购是一种收购方式,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场所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主要是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就股票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相对公开市场而言,而非黑市交易),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或兼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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