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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英律师亲办案例
往楼下扔东西可能获刑
来源:徐海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2
浏览量:378

  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高层住宅越来越多,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也是最令市民方案甚至说担心的问题之一。

 那什么是高空抛物?简单举例:李四在阳台上养了很多盆花,结果因家里孩子不注意将花盆碰撞,从楼上掉下,刚好砸到楼下张某的车。此时,李四虽不在场,孩子也不是故意扔东西,但花盆是李四家的,李四就应承担责任。

 《民法典》规定,在两种情形下物品砸到人或者砸坏别人的财物,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一种时高空抛物,就是自己加重扔出物品;另一种是高空坠物,就是自家不小心从窗户上掉下去东西砸伤他人。此种情形发生,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证据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无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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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徐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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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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