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2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第五批公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文件精神,经宁波律师协会2012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的律师280人,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律师1人,不评定等次的“新执业”律师14人。特此公示:
评定为“称职”的律师:280人
相联所:11人
沈湘连、陈跃、章伟、张红霞、周超、汪伟、林小映、
李文斌、颜志康、黄宏杰、潘春燕
句章所:6人
卢国荣、王洪吉、曹顺元、黄姚军、伍保祥、陆恬
上林所:12人
范红枫、范无求、王铁波、郎慈勇、方武、施卓锋、胡陈、叶侃侃、陈姝贞、胡丹杰、张瑜、岑玲
金穗所:10人
陈益亭、张松军、何泽宇、郑伟、徐飘静、陈亲亲、竺飞雄、王光杰、张天云、孙央群
煜华所:13人
张金煜、傅华军、熊玉祥、卢万庆、钱宏伟、高方军、叶建荣、陈迪、陈云君、黄瑞军、孙佰军、周钦、张青
慈甬所:3人
沈建胜、张旭强、黃琳君
万豪所:15人
沈国辉、杨杰、宋力群、徐忠辉、胡立明、沈建飞、孙哲科、胡亚飞、马科杰、岑娜君、周冠敏、王艳、罗佩佩、吴青卿、许杰
杭湾所:6人
郑国军、王杰、励青、邱颖、代武刚、胡洁
高邦所:7人
高骊莲、孙志冲、励长炯、潘书安、张镇钢、冯剑锋、李伟毅
五磊所:6人
施可群、陈利青、罗央芬、陈少军、何威、王建强
麦田所:6人
陆红霞、胡萍、许陈琪、蒋勇法、虞辉、陈恺恺
达鹏所:10人
赵彦江、徐剑、徐卫、龚丹辉、周荣伟、刘炯杰、张德军、王海峰、徐伟叶、虞旭挺。
杨柳风所:3人
杨柳风、赏彩霞、周红安
丁乃章所:1人
丁乃章
春煦所:1人
沈月萍
云驰所:3人
吴琼、潘丽萍、马超群
明俊所:3人
徐振关、宋曙春、励佳丹
民邦所:13人
郑顺法、冯卓林、郑建荣、苏建成、黄胜军、童如意、郑伟、方海平、干伯煊、严慧慧、张灵敏、徐惠永、毛鲁涛
阳明所:19人
徐敏、田斌良、许月飞、钱荣麓、蒋泽民、郑志明、韩杰栋、叶黎波、姚银华、刘晓泉、汪叶静、应海霞、孙曙光、冯晓东、宓炯娥、沈菊军、谭臻、施迎科、周洁文
姚城所:15人
郑百军、郑海波、韩丽君、翁少波、沈剑萍、褚晓鲁、徐建岳、洪彩珍、赵四海、黄纪锋、马金苗、程晓莉、管其炳、史销销、罗科杰
河姆渡所:5人
吴哲锋、吴旭光、康祖耀、金霞、陈益炯
鑫浩所:9人
窦鹤年、潘德章、史军、戚蔚蔚、张向阳、桑建明、赵津、邱鸿飞、朱俊杰
陈建国所:1人
陈建国
舜联所:10人
庞金汇、沈宏建、沈杰、赵明、李燕、应炎龙、汪宇波、励福根、严军、刘飞锋
四德所:3人
吕天平、徐明辉、应文镭
锦屏所:10人
陈宏勇、董国宏、方善康、章亚珍、林鹏飞、陈晓燕、程冠方、王明大、马利琼、陈铭波
求是行所:6人
朱志宏、毛海波、陈海明、江民军、陈利萍、杨孝业
嘉丰所:9人
何琳、周定浩、吕晖、马莹标、都群法、李强、宋颖莹、胡福波、翁海勇
颂阳所:1人
李颂
中汇所:9人
朱作德、林金宏、王海兵、陈启勇、周瑞昌、王邦云、舒建军、郑四海、鲍玮琦、
跃龙所:6人
郑崇兴、鲍珍方、许华伟、胡小杰、杨玮玮、金国进
正导所:7人
严世林、叶贤仙、鲍益丰、薛伟建、郑月圆、叶广、陈赤诚
知仁所:8人
叶建江、杨洪耀、金学成、徐泽云、杨建员、柴丹丹、陈鹏川、岳建辉
诚航所:4人
胡敏春、徐天胤、赵经纬、徐都
象港所:6人
陈光平、陈建民、李先泉、石英略、沈国峰、张斌裕
信大所:7人
王根强、许见红、程显成、张路宁、夏立芳、陈志惠、柯国生
华宁所:4人
章国锋、黄永顺、陈新建、庄允伟
人值所:5人
叶能章、扬国林、邵善南、周晖、徐汉威
昊大所:5人
周东升、盛增红、胡良亮、林宝增、李芝巧
之鹰所:2人
张西平、许定辉
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律师:1人
中汇所:韩建军
不评定等次的“新执业”律师:14人
五磊所:叶金芳
麦田所:杨思甜、杨金德
云驰所:王小赟
阳明所:吴昊、沈丽娜
姚城所:陈丽君
舜联所:董安娜
四德所:李莎莎
颂阳所:张蝶
中汇所:徐建宏、蒋来颖
诚航所:吕蕾蕾
人值所:奚利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