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谦律师亲办案例
90后妈妈生育遭歧视,成功维权
来源:杨谦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26
浏览量:92

“我生完孩子回公司上班,结果告知我岗位有人了,我已经被开除了。”

“平时加班起来没日没夜,连过节都在加班,修完产假回来竟然无故开除我,连通知都没有通知,我必须找公司要个说法。”

   李女士是2018年入职的成都某家具制造公司,担任人事和行政的职位。19年初,意外有了身孕,考虑到已经到了生产的年龄,隧和先生商议生下孩子,想着自己坚持下边工作边待产也是可以的。哪怕怀孕初期,胎儿不稳定,李女士也从未因为怀孕缺席,工作上也丝毫不敢怠慢。临近预产期,李女士向公司申请产假,却被告知公司没有产假,李女士当时就很震惊。多次沟通,并未得到明确的答复,对于产假的事情一直含糊其词。眼看就要临盆,为了安全起见,李女士住进了医院待产,没两天就剩下一个健康的男孩。

    按照日子计算,修完产假后,李女士回到公司,却被告知岗位已经被代替,而自己也早早的被踢出工作群,指纹记录也被抹掉。对于自己单方面被开除的事实,李女士觉得十分委屈,仲裁无果后,李女士将原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费用。

   公司辩称,李女士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时间较长,属于自动离职,至于加班工资,在每月的工资发放中已经包含进去。所以不支持李女士的赔偿请求。

      法院认为,此案的焦点在于,李女士的休假是否是合理合法的程序。此案件中,李女士虽然产假申请未批复,但是已经告知公司情况,执行了正常的请假手续。而在女职工怀孕哺乳期和产假期间,无故未出勤不属于旷工范畴,所以支持了李女士的赔偿请求。

      在女性职场生活中,女性求职面临诸多困难那,生育更是职场生活中的一颗不定时炸弹。一旦面临生育问题,经常遭到区别对待和排挤,为此劳动法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维护生育等特殊期间的女性权益。在发生权益损害时,也一定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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