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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新规定,支持三孩生育政策

作者:胡钦  更新时间 : 2021-08-23  浏览量:838

 8月17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这是自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修改人口计生法以来,对这部法律的又一次重大修改。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新规定,支持三孩生育政策的相关内容吧。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新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2015年修改过,现在2021年开始实施三孩政策。经过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对这部法律的又一次重大修改。其修改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优化生育政策。规定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相关处分规定,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二是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规定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等。

  三是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奖励扶助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

  二、支持三孩生育政策

  现行人口生育法规定的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修正草案将其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其主要变化为:将“提倡”表述为“可以”,是关于公民生育权利更为精准的法律表达,公民有权在履行实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自主决定生育子女。同时,这一修改明确公民有权生育三个子女,也有助于划定政府相关责任的范围,如采取各项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来更好地保护公民这项权利。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说,在某种程度上,过度的晚婚晚育压缩了育龄人群的生育时限,成为生育水平的重要抑制因素,因此,“提倡适龄婚育”,也是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必要措施。

  在“计划生育服务”一章,修正草案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的服务内容新增了“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应当承担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内容新增了“优生优育”,还新增了“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的表述。

  由于晚婚晚育已成为社会现实,很多女性生育二孩和三孩时可能已属高龄孕产妇,这就需要增强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母婴健康;而不孕不育是生育水平低迷的一个原因,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有助于帮助有需要的家庭满足生育意愿。

  三、将计划取消社会抚养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修正草案贯彻决定精神,删去社会抚养费相关条款。

  宋健认为,社会抚养费是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时期生育政策的一个重要辅助措施,与当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措施共同发挥作用。通过修法,社会抚养费将会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说,删除社会抚养费相关条款是为了扫清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障碍,未来将更多地依靠惠民措施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

  四、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此次修法新增“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的规定,将对推动这一政策落地起到的作用有:

  1、由于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特点和用工结构也不同,对父母育儿假的认识也存在一些差异,加上涉及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所以有必要通过法律方式来加以规定。修正草案此处新增,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支持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如果这部法律能够照此完成修改,有立法权的地方可以据此制定地方性法规,来具体规定父母育儿假的内容、条件和时间,深化男女平等,优化家庭内部分工,从而推动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动。

  2、“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是一个鼓励性的规定。今后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当条件成熟时,也可以通过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来对育儿假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五、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修正草案在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权益方面新增了一些内容,如针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针对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建立健全对这类人群的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是优化生育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宋健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作出了重要贡献。保障他们的权益、给予必要的照顾并对特殊家庭给予全方位帮扶保障,是政策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体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说,全方位的帮扶保障既包括经济上的扶助,也包括医疗保障、养老关怀和其他社会保障措施。他建议修正草案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该修正草案是重点围绕实施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丶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新规定,支持三孩生育政策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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