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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平安南昌,政法队伍建设当先
来源:徐正律师
发布时间:20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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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平安南昌,政法队伍建设当先
一、加强法治和政法队伍建设是建设和谐平安南昌的前提。
和谐平安的南昌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南昌。其中,民主法治居于首位,因为没有民主法治,就没有公平正义,也就没有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在开展“建设和谐平安南昌”主题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必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并在各项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社会主义民主是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根本保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和理想目标;社会主义法治是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民主法治,其基本内涵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二、我市在加强法治和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指导思想。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和谐平安南昌的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民主风气还不浓,存在少数人说了算、个别人说了算、群众说了不算等现象;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等现象。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坚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一方面,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扩大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畅通人民群众发表意见、反映问题的言路,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另一方面,要结合南昌实际,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办事。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改革司法体制,为建设和谐平安南昌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政务环境和司法环境。再一方面,要广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得天独厚的优势,团结我省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社会阶层、各界人士,共同为和谐兴昌、创业富民献计出力。
三、加强法治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做法。
1、端正执法思想,践行执法为民
各级政法机关把坚持执法为民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丰富执法为民的内涵,改进执法为民的方式,提高执法为民的水平。法院系统开展了“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检察系统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公安系统开展了“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国家安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对党绝对忠诚”和“甘当无名英雄”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普遍开展了便民利民活动,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公安系统贯彻执行公安部30条便民利民措施,在交通、消防、户籍、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为群众提供方便;检察系统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要求,认真研究落实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措施;法院系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下发的司法为民23条措施,大力解决司法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北京等地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将执法为民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经常化渠道。这些扎扎实实的措施,为政法队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
2、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领导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的意识和能力得到了提高。公安系统县级领导班子和科、所、队长大轮训工作,已完成了近三分之二。法院、检察、国家安全和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新任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领导干部选拔、任命、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在大力推行和不断完善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交流轮岗、考评考核、廉政谈话等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吉林、黑龙江、四川等地已着手实施责令辞职和引咎辞职制度,加大了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力度。
各地普遍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的任职资格、续职资格和职务晋升“必训”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在继续加强知识型培训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岗位技能和实战能力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大比武。东西部地区加强了对口培训,一些地方和部门努力拓展境外培训渠道。随着人才竞争的加剧,政法系统普遍增强了人才意识,北京、上海等地和最高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部门已经或正在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大力培养高层次、专家型、复合型人才队伍,以为政法工作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
3、坚持从严治警,建立长效机制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常运转,新任法官、检察官的素质明显提高。公安系统已全面落实录用民警实行省级统一招考制度,全国21个省(区、市)监狱劳教警察的录用也实行了这一制度。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清理清退不合格干警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公安系统已经把25654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清退、解聘8954名素质较低、不适合公安工作的人员。各地各部门还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法院系统开展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集中整治裁判不公、效率不高以及法官违反“十三种不得有”规定等突出问题;检察系统重点查摆执法不公正、为检不清廉、作风不文明、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公安系统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了568名违反“五条禁令”者,并对随意执法、滥用强制措施、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大力整治;司法行政系统重点解决严格文明执法、纪律作风、依法行政、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还普遍开展了治理超期羁押和解决信访积案的专项活动。目前,前者已基本得以解决,一批责任人受到了处理。一些地方和部门通过适当分解执法权限,建立业务流程和案件质量管理机制,落实案件倒查、错案追究等制度,以及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内外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执法工作机制,力争把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到最低限度。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已制定有效措施,防止在工作中形成新的超期羁押。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正规化建设步伐。最高法院以书记员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最高检察院引进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在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公安部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并全面推进基层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司法部逐步落实监狱劳教警察正规化建设的各项措施。
实践证明,政法队伍是一支忠于党和人民、有战斗力的队伍。广大政法队伍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综上所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法队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对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我们一定要锐意改革,大胆探索,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加健全、法治手段更加完善的南昌而努力奋斗。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正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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