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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补偿款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来源:肖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7
浏览量:271

在发生车祸之后,一般需要及时的对事故进行鉴定,因为鉴定的结果是严格涉及到赔偿的问题的,有时候夫妻离婚之后对于车祸补偿款的分割问题并不了解。那么车祸补偿款离婚时可以分割吗?下面就有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车祸补偿款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车祸补偿款离婚时不可以分割。车祸补偿款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一定数额的财物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车祸赔偿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指出:“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这样规定的理由是:

  1、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金与补偿金并非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劳动所得,而是为照顾解决夫妻间一方因生活上的特殊需要或健康状况而作出的赔偿或者补偿费。

  2、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是与身体伤害一方的人身关系具有密切的联系,如果丧失了这笔赔偿或者补偿,有可能致其产生生存危机。

  3、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是对受害者的抚慰和治疗的专门费用,其赔偿的对象和条件是特定的。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存入银行,专门用于治疗所用,支付因治疗伤害的住院、治疗、营养、护理、交通等费用,其中用于赡养老人和孩子的部分,应用于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夫妻离婚时,应按《民法典》的规定处理,不得分割,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三、交通事故理赔有没有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给受害人家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家庭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六条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车祸补偿款离婚时可以分割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车祸补偿款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分割的,因为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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