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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什么保险属于个人财产
来源:刘艳群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6
浏览量:362

 一、婚后什么保险属于个人财产

  1、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

  2、夫妻在婚姻期间书面约定的归个人所有的财产,但为了逃避债务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此约定无效。

  3、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6、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7、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8、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9、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10、科研津贴;

  11、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2、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

  二、哪些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保单已缴纳的保险费,所有权属于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投保人可以随时要求退保,并且获得保险公司退还的保险费。如果保险缴费不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那么保单退保的所有费用属于投保人个人财产,不应予以分割。也就是说,即便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夫妻中任何一方选择将婚前购买的保险退保,那么所获得的退保金,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财产有关规定予以分配。

  相比之下,各类保险金的归属不确定性更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应当归入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很多情况下,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如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伤残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寿险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3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从财产分配角度来看,如果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谁,保险金就应该属于谁,如果保险的受益人已经过世,那么保险金将由受益人的近亲属继承。就拿终身寿险来说,死亡受益人是谁,那么死亡保险金就是谁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除夫妻约定、法律特别规定外,婚姻法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特有财产规定为个人所有,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个人财产,即: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和学习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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