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逢春律师亲办案例
房东没有告诉租户就卖掉房子,新房东可以涨租吗?
来源:户逢春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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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朋友咨询我一个问题:

他在柳州某小区租了一个门面卖桂林米粉,他和房东签了三年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月租是3500元。前两天,突然有个韦姓女士来找我这位朋友。

韦女士拿着门面的新房产证(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找到我这位朋友说:“原来的房东已经把门面卖了,现在这门面是我的了。你原来租金是3500元,太低了,要涨到4000元一个月。”。

我朋友回答:“原来房东卖房子我根本不知道,我和他签过租房合同的。”

韦女士说:“那是你和他之间的事,和我没有关系。4000元一个月,不租拉倒,你就搬吧。”

我朋友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不用按4000元支付租金。

我朋友问: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

我说:新房东韦女士不能涨租金,更不能让你走人。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子在租户的租期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韦女士代替原来的房东,作为原来租房合同的一方(出租方),韦女士不能违反租房合同的约定,单方涨租金或赶人。作为租户只需要按之前的租房合同,按每月3500元的租金标准,向韦女士交房租就可以了。也就是“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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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户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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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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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0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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