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波霞律师亲办案例
98、擅断水源怎么办?
来源:熊波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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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村有十多亩高山粮田,全靠自然水的灌溉来保丰收。现在其他村的村民在我村土地上方挖断水源,引作自来水食用。请问我村是否有权干涉?

答:这是一个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目前,邻村的村民擅自截水使你村农田灌溉遭受严重损害,已经侵犯了相邻权。你可以与邻村村民协商解决用水问题,要求恢复原状,也可以要求乡人民政府出面来协调用水问题。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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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熊波霞
  • 执业律所:
    云南全鑫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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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0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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