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律师亲办案例
婚家中与第三者的纠纷
来源:丁嫣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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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长沙婚家案例,马女士的老公找了一个小三,然后为小三花费了二十万左右,都是刷的信用卡,后来被马女士知道了要求返还,以她老公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这个女的,要求承担赔偿以及返还责任。

      首先,该长沙婚家案中要清楚丈夫给出去的钱,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的,他对自己享有可以处置的钱,如何处分,都是不需要妻子同意的,妻子无权再去要回来。那么,那种情况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夫妇二人双方签署过婚姻财产协议(包括婚前和婚内),约定了哪些属于个人,哪些属于共同。该长沙婚家案中夫妇二人双方选择了个人收入所得个人所有的AA形态财产制,那么老公的个人收入也就为其个人财产。如果给小三的钱,属于丈夫个人财产,妻子是无权要回。

      长沙婚家案中哪些情况属于夫妇二人共同财产?除以上三点之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二人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老公送出去的物品(例如:车,房子),还能收回来吗?如果是直接给钱款的话,让其物品且登记在“小三”名下,首先要适用上述标准判断给的钱是个人还是共同的,如是共同的,那可在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后,要求“小三”返还相应的物品钱款。长沙婚家案中如果老公是把原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物品变更登记为“小三”,那么如果在认定该房屋确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要求“小三”返还原物品。所以,要钱还是要物品,还要视情况而定。

      长沙婚家案中作为妻子,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定要努力追回来。虽然出轨丈夫愿意浪子回头,对外界可以说是暂时告一段落,但是,情感上的裂痕修复,信任建立等,需要时间来愈合。遭遇“被出轨”,切记不能感情用事。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遇到了婚家纠纷可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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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丁嫣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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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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