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中需要注意的事情
来源:丁嫣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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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离婚当中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夫妻双方去注意的,以下分别从两方面去说明长沙离婚哪些需要注意的事儿。

      第一部分是关于长沙离婚协议,首先以离婚为前提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都是无效的,这一点要注意,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想加一条如果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其次是离婚协议内如果约定房子归孩子所有,但离婚后一方又不办理过户的,应该如何处理。根据最高院最新的叛例是这样的离婚协议无效或者赠予可撤销。所以,当事人有这样的约定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过户。

      第二部分是长沙离婚抚养权,实践中按被抚养人年龄划分三个年龄段有各自的判决原则。首先是2周岁以内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原则是判决给女方扶养,除非女方存在不适合扶养的重大疾病或恶习;再是8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最后是最难的2周岁至8周岁的孩子抚养权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具体认定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扶养条件,又称硬实力,是实践中优先考虑的部分。以下五中情况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概率会大一些:①一方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孩子与一方长期生活,改变生活对孩子不利的;③二婚中一方原先婚姻中没有孩子的;④对方有重大疾病的(达到自顾不暇的程度);⑤男女双方条件相当,但孩子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继续带孩子的。另一方面是扶养能力,又称软实力。包括陪伴孩子的时间;双方文化程度差异;双方收入能力的差距;居住条件。这些都是其次要考虑的。以上是针对只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纠纷。如果是两个孩子抚养权,只要一方不放弃,一般的判决原则就是“一人一个”。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遇到了婚家纠纷可与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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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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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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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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