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有粉丝留言问:结婚三年,丈夫一直家暴,躲回了娘家,后来遇到一个贴心的人,还和这个人发生关系后怀孕了,现在想找丈夫离婚,和孩子爸爸结婚,丈夫告我重婚怎么办?
这不算重婚,你既没有和孩子爸爸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没有与孩子爸爸登记结婚,不符合重婚的情形。
所以,你丈夫不能告你重婚。
重婚定义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但是你婚内出轨,所以你是过错方。你老公家暴,你可以收集证据证明,你老公也是过错方。如果双方都提出指证对方是过错方,那么在分割财产方面,法院会酌情考量这一情形,作出相应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是双方的决定,家暴不可忍,出轨不可取,不想在一起时也应该向对方坦诚,别人犯错不能成为自己犯错的借口,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早日离婚,重新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