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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追讨期限为多长时间

作者:王成勉  更新时间 : 2021-08-06  浏览量:103

  在现实生活中,当工程方建设工程完毕以后,并且经发包方验收合格的,发包方需要履行给 付拖欠工程款的义务,拖欠工程款是违法的。

  一、工程款追讨期限为多长时间

  承包单位向人民法院主张工程款的,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知道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工程款的分类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三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拖欠多长时间违法

  目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如果是订立了合同,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自合同约定到期之日起的两年内,对方是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合同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如果不支付的,施工单位可以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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