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卫兵律师亲办案例
2012年度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吴卫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04
浏览量:395

2012年度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2012适用)

核心提示: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1年度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1年度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41元

  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16782元

  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05元

  ⒋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3元

以上内容由吴卫兵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吴卫兵律师咨询。
吴卫兵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02好评数0
兴化市司法局二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卫兵
  • 执业律所:
    江苏兴华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2*********86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泰州
  • 地  址:
    兴化市司法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