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淼律师亲办案例
偷窥后坠亡,家属将被偷窥女子告上法庭
来源:李淼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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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网上一则李某偷看室友洗澡被发现后坠亡,的消息曝光在网上。李某的妻子和母亲将被偷窥的室友还有房东告上了法庭;室友也委托律师事务所为自己伸张正义。近日法院就此案给出了判决。

案件简述:

闵某承租了浙江省温州市某小区某室的房屋,然后将房屋分割成7间房间,出租给他人。李某及其哥哥各承租一间,情侣陈某、熊某也承租了一间,几个承租人之间来往并不频繁。B室原本只有一间卫生间,后被一面2米高的墙一分为二,墙体上方悬空。而这两间卫生间中的一间由情侣陈某、熊某专用,另一间由其他承租人共用。

2019年7月20日凌晨,熊某在其专属卫生间洗澡时,疑有他人在隔壁卫生间偷看,便大声喊来男友陈某。陈某走出房间时,恰好看到李某正从卫生间跑回自己的房间,还迅速将门反锁。于是,陈某怀疑就是李某在偷看。

随后,熊某和陈某开始敲李某的房门,陈某还谩骂李某,但李某却并未开门。无奈之下,熊某打电话给房东,让她带钥匙来开门。房东由于住得较远,便叫朋友把钥匙送过来。但即便是用钥匙,也没能打开李某的房门。再后来,陈某忍无可忍选择报警。警察来到后,要求李某开门,房间内却仍然毫无动静。其间,李某从其房间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悲剧发生后李某的父母、妻子等家人难以接受在调解无果后;李某的家人向温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东、陈某、熊某进行索赔。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没有因果关系;陈某报警,目的是为解决纠纷,不属于违法侵权行为,虽然陈某有谩骂李某的行为,存在一定过错,但他不可能预见李某死亡的后果。

原告并无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李某坠楼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至于房东,在接到电话后,叫自己的朋友来查看、了解情况,亦不存在侵权事实,与李某的坠楼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李某的妻子父母等亲人难以接受这一判决结果上诉至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某家人的上诉理由是:陈某、熊某仅是怀疑李某偷窥他人洗澡,并未掌握任何确凿证据。二人由此随意敲打李某的私宅房门,并谩骂、威胁,显然是违法侵权行为。

李某家人还认为,房东派人强行开门也是侵犯了私宅。陈某等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上诉人表示,其自身承担50%的责任,被上诉人共同承担50%的责任比较公平合理。

二审法院认为:陈某等人的行为都是为了解决前期纠纷的合理行为,即使存在一定的不当行为,不当行为也与李某坠楼死亡之间缺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几位被告都不可能预知李某会坠楼。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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