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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
来源:赵丽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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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在开庭前和诉讼中都会组织当事人双方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离婚案件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反悔怎么办?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离婚案件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

  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离婚案件中的法官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调解的安排。大部分的法官会选择在原告诉请、被告答辩、证据交换质证完成后,方能进行调解工作。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这个时候不仅法官对于案件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孰是孰非心里已有了基本掌握,而且当事人通过质证的较量也对自己的实力有了一个正确估计,可能对之前不肯放弃的条件做出适当让步,在法官的适当引导下,比较容易达成调解。

  二、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这要分两种不同情况加以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在调解书送达前,对方反悔的,你们之间的调解协议就不生效,法院会及时作出判决。

  如果你们双方都已签收了调解书,对方又反悔的,且你们之间的调解书是具有执行内容的,你可以在调解书生效之后,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对方只能通过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法院改变你们之间的调解协议。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案件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看了上文内容,我们了解了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的详细过程,能用调解解决的咱就不要等判决啦。调解协议达成后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调解协议无效,若在调解协议送达后反悔,则只能提出再审了。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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