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谦律师亲办案例
规章制度制定经过民主程序后必须要公示或告知员工
来源:杨谦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30
浏览量:312

 

很多公司和员工也有一个认知误区,他们认为规章制度必须要公示,且同时要告知员工。其实并非如此,两者只要符合一个即可。而公司因为这方面败诉的比例非常大。

我们知道,公司要想完全证明规章制度经过公示,其实是非常难的,并不是在公告栏张贴后拍几张照或拍视频就可以的,这种一是公司很难证明公示日期,二是规章制度大多都是好几十页,公示栏全部张贴后,在拍照,也无法看得清规章制度的内容,所以也很难证明公示的规章制度和目前规章制度是一样的。

很多公司会选择更容易取证的告知全体员工的方式进行,在以公示作为辅助证据。这个就比较简单,每次招聘员工入职时,就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或发放员工手册,并让员工签字认可,每隔一年对员工再进行一次规章制度的培训,并签字认可。做到全员覆盖即可。

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说这一块的举证责任也是在公司方,而且不像民主程序一样,如果公司没有这个证据而败诉,是没有任何补救机会的。一般这一块的证据包括:在签劳动合同时,在上面加上相关的条款;在培训时,一定要加上关于规章制度的培训,让员工签字确认;如果有条件做员工手册的,可以每个员工发一本,并拍照或录视频做证据,一定要有日期、规章制度内容要能看的清,这个主要为前三项作为辅助证据。互联网时代,还有新的确认方法,必须公司的文件服务器系统,最好是能提现员工的身份并且展现回复收到的系统,比如电子邮件、OA系统、聊天群等等,总之这一方面可以多一些,也是作为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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