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信等聊天软件通过其便利性越来越渗透进人们的生活,大多数公司也通过微信建立群聊的方式进行人员管理等工作。但如果涉及到了纠纷,法院是否会采信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对此,武汉著名劳动纠纷律师给出了一项案例。
古某在某工程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双方只在微信上约定劳动关系未签订纸质劳动合同。某日,古某在某养殖基地作业时,因轮胎爆炸导致古某头部颅骨骨折、创伤性脑损伤。古某受伤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随后古某向劳动人事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工程公司不服裁定,并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工程公司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所提供的证据不足;而古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准确有效,可以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本案中,虽然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本案,古某在该工程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章程的管理,并且具有劳动关系双方主体资格,因此双方具有劳动关系,仲裁委裁定有效,公司的诉求依法予以驳回。
如今,各路聊天软件聊天记录已可以作为证据被采信。但是若想将聊天记录能够被法院采信则一定要注意证明微信聊天的对方就是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同时是号码使用者。且聊天记录应当完整保留,不能随意选择删除,否则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