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谦律师亲办案例
劳动者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要充分重视诉讼请求的时效问题
来源:杨谦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28
浏览量:176

 

      很多人都知道工作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存在一年的诉讼时效,经过一年诉讼时效后,劳动者不可再主张双倍工资。那么如果是劳动者超过一年诉讼时效后还有没有一些可能可以拿到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的双倍工资呢?

      武汉的彭某于2012年11月1日入职深圳市某公司,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多,公司一直未与彭某签订劳动合同,彭某出于对公司的信任一直未要求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后来公司无故对彭某调岗降薪,并违法辞退了彭某,彭某对公司的行为感到极其愤怒,为讨回公道,彭某找到了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寻求帮助。

      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在接受彭某的委托后明确向彭某指出,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有一年诉讼时效限制的,彭某在公司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一年了,基本不可能拿到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但是彭某已离开公司可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但彭某坚持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应彭某的要求,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在仲裁请求中帮彭某主张了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本以为是绝对得不到支持的,但没想到公司居然未在劳动仲裁阶段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异议,最终仲裁阶段支持了彭某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55000元,并且该裁定结果在一审、二审都得到了支持。

      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提醒,虽然已过诉讼时效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在本案中得到了支持,但是纯属侥幸,劳动者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要充分重视诉讼请求的时效问题。


以上内容由杨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谦律师咨询。
杨谦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3970好评数777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群光中心2701室
158-2759-283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谦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61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
  • 咨询电话:
    158-2759-2839
  •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群光中心27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