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河南省全省多地均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部分小区的地库出现雨水倒灌车库的情况,停放在车库的车辆因水泡而受损严重!物业公司是否需要对车辆受损造成的损失,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呢?
张律师根据法院生效判决,概括以下裁判要旨:
裁判要旨
1、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共用排水设施、设备,具有管理和维修的义务,以保证排水通畅,未尽必要义务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和喇叭通知业主,通知方式有具有局限性。且物业公司对业主车辆登记信息不详细,导致未能及时电话通知到案涉车辆的车主的,属于管理不善;3、财产所有人在较长的下雨时间内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害产生的,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对所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一定责任;4、极端降雨事件,强度超出一般预计的,构成不可抗力。但因物业公司存在过错,不能因不可抗力直接免除起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