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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合伙公司需要做哪些东西
来源:李荣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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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的倡导下,开启了全民创业的新时代,那么对于这些新开创公司的人来说,就会产生一个问题,新成立合伙公司需要做哪些东西?

一、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二、新成立合伙公司需要哪些东西

  首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成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有: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设立还需要提供:1、书面申请 2、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5、全体合伙人的职业状况承诺书 6、外省市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7、从业人员名单 8、出资权属证明 9、合伙协议书 10、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证明 11、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12、行业前置审批手续

  三、成立公司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起冲突。

  (二)、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查阅账簿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足额出资的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只有确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的运行才能得到保证。

  (三)、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即使是与亲戚朋友合伙,在成立公司之前,也应该要审查合伙人的资格,主要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

  (四)、财务账单一定要厘清。成立合伙企业,财务问题一定要重视。把财务厘清了,即使出现财务纠纷,也能有据可依,不至于影响合伙双方的利益和感情。

合伙公司成立首先是需要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流,其次是合伙人要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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