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珊律师亲办案例
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来源:杨珊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20
浏览量:245

我们都知道继承财产分很多种,有动产的也有不动产的,不动产的也分很多种,我们知道商品房能继承这是毋庸置疑的,那还有农村的房屋和土地,对于农村的房屋和土地的权属还得定义能不能继承,那么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耕地的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个人是无权取得所有权的,因此不可以被继承。但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

 二、农村土地的性质

  1、基本农田用地。也就是集体耕地,集体耕地现在实行的是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责任。承包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地面粮食作物和蔬菜大棚及其实种植业,不作他用。“三权分置”政策出台后,把承包经营权分解成承包权和经营权,承包权可以流转、抵押等。

  2、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是村集体用来办企业和用于集体公益事业的用地。可以办工厂,建厂房,办企业和学校用地等。

  3、宅基地用地。宅基地用地是给村民建房子,解决居住问题的用地。宅基地的取得,需要向村集体申请,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审批。宅基地使用面积不能超出当地规定的面积,农村宅基地流转只能在本村集体组织内流转,城市人口禁止购买农村宅基地。

  三、我国关于继承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土地是基本上是属于农村集体的,不是属于个人的,遗产要是个人的财产才能被继承,不是个人的是不能被继承的

以上内容由杨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珊律师咨询。
杨珊律师副主任律师
帮助过698好评数5
  • 咨询解答快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26号和业投资大厦三层310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珊
  • 执业律所:
    广东容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20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26号和业投资大厦三层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