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律师亲办案例
长沙离婚第一次起诉会判离吗
来源:丁嫣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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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长沙离婚诉讼案件,原告白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经庭长耐心劝说,最终二人重归于好。

   该长沙离婚案中原告白某与被告王某系重组家庭,于2010年05月登记结婚,2011年2月生下儿子。在共同生活期间,被告王某经常酗酒,回到家中与原告白某无端生事,导致二人感情渐行渐远,原告无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该长沙离婚案中被告王某表示不想离婚,想好好过日子,希望原告能够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庭长认真倾听了该长沙离婚案中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了解该长沙离婚案件事实后,为了能够让孩子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厌其烦地与原告进行沟通,希望原告能考虑孩子的未来,尽可能地调解和好。该长沙离婚案中原告白某没有动容,表示不相信被告。庭长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亲戚进行沟通,在众亲戚说和下及庭长的大量做工作后,原告选择原谅被告。被告当庭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对原告不打不骂,好好赚钱养家,至此该长沙离婚案结。

    长沙离婚律师:在长沙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的情形不具备法定离婚的要求的,并且对方表示不愿离婚,那么这都是是法官不予判决长沙离婚的一个很大原由。在庭审或者是在调节在,如果对方表示夫妻仍有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并且表示会改正希望双方能够继续好好生活,那么法官一般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能珍惜并挽回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一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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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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