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逃逸情节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的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则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苏州地区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情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人数、造成财产损失的金额、是否有逃逸情节、是否有能力赔付、事故责任如何、是否酒后驾驶车辆、有无驾驶资质、是否超载、是否参与抢救伤员、是否自首等等。
以下汪律师将用一个最新的案例向大家举例说明,交通肇事罪如何才能获得缓刑的结果。
一、基本案情
xx年xx月xx日xx时许,被告人游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被害人陈某、唐某(系夫妻关系)沿苏州市相城区xx至xx大道左转时,与沿xx大道直行的韩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致被害人陈某、唐某受伤,两车受损。被害人陈某因严重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于同月xx日死亡。被告人游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法院认为
被告人游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游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游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游某妥处事故赔偿事宜,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游某得到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三、法院判决
被告人游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以上即为汪律师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与分享,如果大家还有疑问,欢迎与我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