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现实生活中,朋友、亲戚等之间借款时,出于情面住住不会签订欠条、借据等相关债权赁证,出借人仅有转账记录;此种情况下,如果转账记录上有注明该笔款是借款,或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有表明是借款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借款;除非借款人拿出证据证明此笔转账是其他用途,如货款或者归还之前借款等。
因此,当出借人出于各种原因不方便与借款人签订欠条的,可以在转账记录上备注转账用途,或在文字沟通中表明该笔款是借款;这样既便于维护与出借人之间的关系,亦能为日后主张权利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