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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员工如何处理
来源:邱雪梅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3
浏览量:171

一、发生工伤后员工如何处理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

  (三)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复印件;

  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

  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四)申领工伤待遇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报告;

  5.用人单位银行帐号资料;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发生工伤后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在公司已经为员工购买社保的情况下,公司照常支付给员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伤残津贴、员工离职时,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款项,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找哪个部门

  员工在工作时间或是因为工作而受伤的,一般都属于工伤。发生了工伤要做工伤鉴定,鉴定的等级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一到十级,要根据等级进行赔偿。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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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雪梅
  • 执业律所:
    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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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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