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亲办案例
朋友间欠款不还需要起诉吗
来源:张梅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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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长沙债务案例,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原系朋友关系,2016年2月1日,被告王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张某借款348000元,约定月利率1%,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2018年被告给付原告80750元,2020年1月又给付原告5000元,此后,被告再未偿还借款,2021年5月26日,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偿还剩余借款本息。

   法官助理在该长沙债务案开庭前先主动联系了被告王某,其中王某承认该借款事实但是由于自己最近手头较紧,法官助理在电话里耐心给王某做工作,向其释法明理,王某最终答应前往法庭。然而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张某一直埋怨王某借钱不还,而王某也对张某将自己起诉的行为十分在意,所以双方一直处于争执状态。了解后该长沙债务案中法官组织了“背靠背”调解。“其实法院也不是多么可怕的地方,打官司也不丢人,只是一个更正规的化解矛盾的地方,双方也可以调解解决”,听到法官助理的这番话,被告也打消了心中的顾虑,并承诺分期将借款付清,同时原告也放弃了对利息的请求。

    就这样,一起长达5年的长沙债务民间借贷纠纷在调解下达成一致协议,昔日朋友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其实朋友间毕竟有一个感情基础在,欠款能协商的还是可以先沟通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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