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1年7月2日更新数据)
基础数据 2020年度(2021年1月24日发布) 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232元/年
2020年度(2021年1月24日发布) 上海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42536元/年
2020年度(2021年7月2日发布) 上海市职工平均月工资:10338元/月
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发布)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2590元/月
序号 赔偿项目 依据
1 医疗费(医) 按票据(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专家会诊费、器官移植费、后续治疗费)
注:一审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主张。
2 营养费(医) 20-40元/天×营养期
3 住院伙食补助费(医)
20元/天×住院天数
4 护理费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通常40-60元/天)
注:
①护理人员原则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
②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自理能力时止,因伤残不能恢复的,根据年龄、健康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5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包括经营利润损失、特殊工种补助费);
无固定收入的:
①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误工时间; 2021年7月1日起上海职工月最低工资2590元/月
②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上一年度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
6 交通费 按票据,可酌定
7 住宿费 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60元×天数
8 物损费
直接财产损失,修理费用及贬值或折价(全部赔偿原则)通常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坏的车辆、衣物,手机、动物等财物的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 如:车辆停运损失
9 鉴定费 凭票据
10 律师费 凭票据,依据律师合同与《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11 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2 伤残赔偿金
(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周岁及以下:72232×20×伤残等级系数(0.1…1,多级伤残二级到五级各4%,六级到十级各2%)伤残等级赔偿系数
一级伤残 100%
二级伤残 90%
三级伤残 80%
四级伤残 70%
五级伤残 60%
六级伤残 50%
七级伤残 40%
八级伤残 30%
九级伤残 20%
十级伤残 10%
61-75周岁:72232×(80-年龄)×系数
75周岁以上:72232×5×系数
13 丧葬费(死) 受诉地法院上一年职工居民人均月收入*6个月(一次性给付)
10338元×6个月=62028元
14 被扶养人生活费
(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未成年人:42536×(18-年龄)÷承担扶养义务人数
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59周岁以下):42536*20年÷承担扶养义务人数=850720÷承担扶养义务人数
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60-74周岁):42536*(80-年龄)÷承担扶养义务人数
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75周岁以上):42536*5÷承担扶养义务人数=212680÷承担扶养义务人数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5 死亡赔偿金
(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周岁及以下:72232*20年=1444640元
61-75周岁:72232×(80-年龄)
75周岁以上:72232 *5=361160
16
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死) 赔偿三个亲属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17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不超过5万元,可在交强险范围内请求优先赔付:
①50000元×伤残系数
②死亡为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