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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是老人还离婚怎么分
来源:孙立珠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06
浏览量:296

一、婚前房产婚后是老人还离婚怎么分

  1、结婚前取得房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并且在婚前还清贷款或者全款买房,那么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2、结婚前已经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也属于个人财产;

  3、结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4、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管单方还是双方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结婚前同居期间双方出资购房,以结婚为目的,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属于共同财产。

  另外,涉及单方父母或者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形更为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进行分析。

  二、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三、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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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立珠
  • 执业律所:
    江苏吴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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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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