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在实务中的直接体现,其直接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的第1065条。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所有的婚内财产约定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双方签字就是一份生效协议,不以公证为生效条件。
三、如果约定一方婚前财产归对方所有,比如房产、车辆等,因为这种情况下,该行为具有赠与性质,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对这份协议进行公证,否则一方一旦反悔,该协议可能得不到履行。
四、约定内容要明确具体,不要附条件。如果协议中有“如果家暴、如果出轨、如果离婚,则财产如何分配”等附条件的内容,协议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