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后,一方还需要去看望孩子吗
来源:丁嫣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30
浏览量:198

   一则长沙婚家案例,余先生,女儿2岁的时候跟前妻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离婚后,女方从来没有看过小孩也没有出过抚养费。小孩现在15岁,处于叛逆期。余先生现在想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和多来看看孩子。现在人在广州,说过几天来找长沙婚家律师。他本人在外地工作,女儿由爷爷奶奶抚养。该长沙婚家案中余先生的真实想法是觉得女儿因长期缺乏母爱而导致叛逆,想通过诉讼手段让孩子母亲履行探望义务,关心孩子。尽管法律规定了长沙婚家案中父母离异,不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对未成年的小孩应支付抚养费以及履行探望义务,但是即使法院判决其母亲履行探望义务,也不能强迫其母亲探望孩子。

    该长沙婚家案中,开始以为当事人是想让对方支付抚养费,长沙婚家律师跟他说了这个抚养费是可以主张的,后来他说抚养费倒无所谓,主要是想女方多来看看孩子,多给孩子点关爱。该长沙婚家律师一开始觉得虽然法院不能强迫女方来探望,但是抚养费这一部分律师介入是可以操作的,后来才了解到这个案子的关键是余先生觉得女儿叛逆需要母亲,长沙婚家律师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来提供解决方案,比如了解到她女儿叛逆的原因,以及解决她叛逆是否只能通过母亲来看望来解决。律师的业务范围不局限于委托起诉出庭,专业知识都懂,关键在于用法律知识恰到好处的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对于该长沙婚家案,长沙婚家可以了解他女儿的情况,叛逆原因和真实心理情况,如果她确实需要母亲关爱,律师可以写一份书面材料如情况说明给她母亲,或者去跟她母亲沟通一下解决当事人的事情。

    该长沙婚家案中明显通过诉讼手段不能解决当事人的根本诉求,身为长沙婚家律师也可以提供非诉相关的服务。比如深入了解当事人女儿叛逆的原因,然后联系其母亲,促进母女之间的交流,打开心结。

    我是长沙婚家律师——丁律师,你的长沙婚家困扰可与我沟通了解


以上内容由丁嫣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丁嫣律师咨询。
丁嫣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4873好评数99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18号佳兆业广场1302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丁嫣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18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18号佳兆业广场1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