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宗华律师主页
涂宗华律师涂宗华律师
187-2095-7019
留言咨询
涂宗华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计算“分居”2年的时间?
来源:涂宗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29
浏览量:143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2年”时间的计算方式为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2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这里的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以上内容由涂宗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涂宗华律师咨询。
涂宗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6867好评数44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星河汇商务中心B座7楼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187-2095-701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涂宗华
  • 执业律所:
    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1*********85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西-南昌
  • 咨询电话:
    187-2095-7019
  •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星河汇商务中心B座7楼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