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三”跳楼身亡,小三父母竟然向原配索赔109万
作者:蒋爱兵 更新时间 : 2021-06-24 浏览量:369
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这个角色,一直以来都为大众所不齿。他们会受到另类的眼光,受到道德的谴责。最近,一个18岁刚刚出社会的女生,因为插足别人的婚姻,还付出了生命,这代价实在是太大了,今天就与悦家小编一起来听听这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顾x与丈夫李x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婚后育有一子,一家人本来和睦美满。
然而,随着丈夫事业的蒸蒸日上,家庭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顾x的心却越发忐忑。
原来,顾x发现丈夫李x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出差的日子也越来越多。
不仅如此,顾x还发现,丈夫微信上经常与一名年轻女子频繁联系。在家接电话的时候,也会刻意回避自己的视线。
在不断的猜忌和争吵中,李x向顾x承认他在一次出差途中认识了18岁的阿欢,这花一般的年纪,让李x心动不已。
因为工作上的缘故,李x和阿欢很快就确定了情侣关系,并在广东东莞租了一套公寓房,开始了同居生活。
顾x听到自己找寻已久的“真相”后,心如死灰。但多年的感情让她实在放不下,再加上李x向妻子表示:“我心里并没有她,只是工作压力大,我最爱的永远都是你和儿子!”
顾x被李寻这句话说得心软了,选择了原谅。
在此后的一段的日子里,李x确实老实本分了许多,每天下班按时回家,工资全部上交,周末经常一家三口外出郊游。
顾x看着李x和儿子在夕阳下嬉戏打闹的背景,觉得自己的家庭幸福终于回来了。
可惜好景不长,李x又开始今天说加班,明天说出差,经常打电话过去也是无人接听的状态。
顾x觉察出不对劲但也没有办法,只能找到婆婆,两人一块来到东莞,几经周折才找到李x和阿欢的住所。
来到住所后,顾x并没有看到李寻,当时只有阿欢一个人在家。
对此,李x的母亲问阿欢:“我的儿子和你在一块吗?如果在一块的话就让我儿子回来,我把儿子带走,和你就没有关系了”。
为了躲避顾x的辱骂,阿欢爬上楼顶。
顾x对阿欢说:你跳下去啊,我自杀的时候都没有人看,你自杀的时候还有人知道。
之后民警到达现场。然而就在这天晚上,阿欢从出租房的楼顶一跃而下,不幸身亡。
不久后,顾x被阿欢的父母告上法庭。其父母向顾佳索赔109万余元,李x也被起诉,被要求承担这笔“共同债务”。
阿欢的父母认为,女儿年仅18岁,其心理和心智也仅能称为心理学上的“刚成年”。顾x一路紧追不舍的辱骂和言语的刺激压破阿欢最后一道心理防线,系导致其跳楼死亡的主要原因。
但顾x称,自己多次好言相劝,让阿欢放弃李x,但对方我行我素,置若罔闻。
无奈之下,她才带着婆婆来到东莞,此时的阿欢如果能良心发现,就此罢手,本案就不会发生。并且自始至终,她都没有任何辱骂阿欢的行为。
最终,法院驳回阿欢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18岁女生插足别人的婚姻,被原配找上门,在咄咄逼人的责骂下,跳楼身亡。她到底是可怜还是可恨呢?
近日,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悦家家事律师团队负责人蒋爱兵律师受邀参加了广西电台某栏目,来和大家聊聊这起案件。
对于第三者的身亡,原配需要负责吗?
蒋律师:本案中,阿欢事发时已年满18周岁,作为一个成年人,对其跳楼轻生的行为与后果理应有明确的认知。
原配顾x虽然与阿欢产生了言语上的争执,但两人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并且顾x的话语也不具有明显的刺激性,不足以导致阿欢发生跳楼行为。
阿欢在明知李x有家庭的情况下,不但没有选择将此段感情斩草除根,而是选择了继续纠缠不清与其同居,最终越陷越深。在顾x找上门后,自己跑到8楼跳楼自杀,草率地结束自己的生命,阿欢应当对自己的死亡承担责任。
而李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阿欢非法同居,系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行为,亦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予以谴责。
小结
任何爱情都不值得我们用生命去“买单”。当面对一份注定不被祝福的感情的时候,一定要尽早结束,若纠缠不休,痛苦的除了自己,还有对方及其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