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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认停工留薪期
来源:张梅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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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长沙劳动案例,张某在一建筑工地务工时不慎摔伤,建筑公司将其送到医院治疗,经14天治疗后伤愈出院,出院时医生嘱咐,要修养30天后方可继续工作。该长沙劳动案中张某向建筑公司要求支付44天停工留薪期待遇,而建筑公司只愿意支付14天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该长沙劳动案中双方存在争议,诉至劳动行政部门,后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建筑公司应支付张某44天停工留薪期待遇。该长沙劳动案中张某在医院治疗14天,经医嘱需暂停工作修养30天,故张某应享受44天停工留薪期待遇。

   长沙劳动中,停工留薪期是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单位职工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长沙劳动中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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