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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之新型麻精药品类案件律师介入时机很关键
来源:郑丽芳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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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管是委托代理的还是咨询的案件,大部分都是和麻精药品相关,而且大部分案件公安机关都是以涉嫌毒品相关犯罪采取强制措施,很多人不理解明明卖的是药品为何就跟毒品沾边了呢,简单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普法吧。

毒品在我国的定义就是国家管制的容易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那么目前涉案比较多的麻精药品主要有:止咳水(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地佐辛注射液、奥施康定、泰勒宁、曲马多、三唑仑、咪达唑仑、氟硝唑仑等等。

这些麻精药品都同时兼具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用之得当发挥医疗作用就是药品,用之不当流入非法渠道就可能沦为毒品,那么作为涉案当事人的主观心态对于罪名认定就很关键,那么律师是否专业、介入时机是否恰当,对于最后的罪名成立影响很大。

希望家属们,遇到相关毒品犯罪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供专业法律帮助。刑事诉讼中作为家属您能帮他们的很少,但是最关键的就是帮他选择律师。

以上内容由郑丽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郑丽芳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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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丽芳
  • 执业律所:
    山东平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50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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