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律团队律师亲办案例
诉讼诈骗罪立案标准
来源:万律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量:252

    近年来,诈骗罪越来越多,诈骗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很多人是诈骗罪的受害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诉讼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一、诉讼诈骗罪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省和各省不一样,但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范围内执行。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罪的概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以上内容由万律团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万律团队律师咨询。
万律团队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1493好评数12
  • 咨询解答快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东路5号东华大厦19楼1904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万律团队
  • 执业律所: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05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东路5号东华大厦19楼19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