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丽燕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才能收养孩子?
来源:国丽燕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17
浏览量:176

近期,经常有粉丝咨询关于收养领养孩子的问题,这其中问的最多的问题是: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收养孩子?生父母能否送养孩子?

如今有许多夫妻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生育孩子或不想生育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选择领养孩子,那么收养孩子到底需要什么条件?


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人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注: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条件“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其他特殊条件:

1、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特殊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该条的限制。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二、生父母能否将孩子送养?

生父母能否送养子女,需要同时符合我国现行的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被送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范围做出的明确规定,并且需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进行判断,才能送养。

可作为送养人的三类主体:
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不满14周岁的三类未成年人可作为被送养人:

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送养需要满足的相关条件:

1、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2、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3、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三、怎么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

收养孩子的程序:

①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②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③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和证明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外国孩子的条件:

需要同时符合被收养人所在国家和我国《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

收养外国孩子的程序:

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收养外国孩子应先在被收养人所在国家办妥法律手续后,再到本国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最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移民手续。

合法合理的收养不仅是对孩子的保护,也是对收养人、送养人的保护。因为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附属品,他们是独立的个体。收养或送养孩子应从最有利于孩子为出发点,最大限度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以上内容由国丽燕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国丽燕律师咨询。
国丽燕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32好评数1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汇金国际中心2001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国丽燕
  • 执业律所: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2*********77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福建
  • 地  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汇金国际中心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