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合律师亲办案例
顾客试衣间丢失财物商场有无责任
来源:张振合律师
发布时间:200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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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试衣间丢失财物商场有无责任?
张振合律师
顾客在商场购买服装试衣时,放在试衣间的财物、衣服被盗,商场有无责任?应不应该赔偿呢?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弄清顾客与商场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商场作为经营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顾客走进商场,不管其是否购买商品,其与商场之间均形成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顾客走进时起,商场即负有保证其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顾客的财物在商场里丢失,商场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商场的试衣间通常是不加锁的,顾客从试衣间出来,将脱下来的衣服、财物放在里面,顾客自己应尽到谨慎保管之义务,应要求商场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财物进行保管。在此情况下,若衣服、财物丢失,过错在商场,商场当然应予赔偿。倘若顾客未对商场工作人员提出保管要求,顾客自身亦存在过错,未尽到谨慎之义务,衣服、财物丢失,显然是出于商场和顾客本人的混合过错,顾客本人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顾客没有明确提出保管要求,并不意味着商场就没有保障安全的义务,只是这种保障义务的程度相对减轻而已。对于商场张贴的“请妥善看管自身财物,丢失概不负责”的店堂告示,该免责条款依法应为无效。
另外,对于财物的损失情况,尤其是现金,因难于举证,故索赔存在较多困难。商场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依法可就赔偿金额向盗窃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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