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萍律师亲办案例
解决婚前买房问题
来源:饶萍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量:387

 离婚时,往往涉及房产分割。然而在不同时间买的房,其分割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下面就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1恋爱期间合伙买房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一方在还贷,后来双方分手没有结婚。房屋如何分割?

  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

  2、对外关系,均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人同意。

  3、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还贷解押,再重新办理抵押贷款,其间还涉及承担一系列税费,会耗费不少精力和金钱。

”2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产权则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一方出资,另一方未出资:“

  1、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

  2、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4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婚后再售如何认定财产权属?“

  1、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离婚时财产来源及区分问题,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转账凭证,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户头。

  2、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如前后的资金流向),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以上内容由饶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饶萍律师咨询。
饶萍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782好评数37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瑞达国际金融中心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饶萍
  • 执业律所:
    福建珈赫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2*********78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瑞达国际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