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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单方声明撤销有没有效
来源:汪腾锋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量:374

合同签订后单方声明撤销有没有效?广东知明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所以要撤销合同的,不能单方声明,而是要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合同签订后单方声明撤销有没有效?

  签订合同后,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声明撤销合同的,撤销声明是不具有效力的,如果要撤销合同,需要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

  合同效力纠纷诉讼程序

  1、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主要是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方式确定,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能会对诉讼纠纷可能管辖的法院作出选择,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好管辖的法院。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辖来觉得,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辖法院,不同类型的合同,其管辖法院也有所不同,具体需要看法律规定。

  2、书写起诉状,整理好相关的诉讼材料

  到法院起诉,需要有起诉状,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有诉讼代理人的,还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3、法庭辩论质证

  立案介绍后法院发送传票,确定开庭时间,也会对原被告双方的证据材料进行交换,对于证据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进行辩论,有新证据的,也可提交。

  4、判决生效阶段

  法庭辩论之后,法院经过调查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经过,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判决。

  哪4类情况签订合同后也可以依法撤销?

  根据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称《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以下这4类情况,签订合同后也可以依法撤销:

  1、通过欺诈手段建立的合同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人不是以胁迫的手段,而是通过欺诈,主动的、故意的就合同相关内容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或者隐瞒真实的情况,从而诱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签订合同。

  根据《民法总则》第148、149条的相关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不公平的合同

  合作关系应该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的,但是,如果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根据《民法总则》第151条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有重大误解的合同

  有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有错误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原本的意思相悖,从而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147条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请求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4、受胁迫签订的合同

  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双方是基于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

  根据《民法总则》第150条相关规定,合同的当事人,或委托第三人以胁迫的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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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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