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叶律师刚上班就收到一位客户的咨询,“叶律师,我收到一封律师函,说我商标侵权了怎么办?”
原来,这位客户在深圳龙华开设了一家餐饮店铺,店铺的招牌左上角位置不大的地方,标注了他人的已注册商标。店主龙先生说:“我开店铺是随便想的一个名称,也没有想到去申请商标,个体户的名字是这个,所以就用了。而且这个名字也不是一个有名的品牌。”
根据收到的律师函和在商标局查询的结果,该商标确实已经被他人注册,但是发函人并不是商标权人,而是受了商标权人的授权进行维权。但是律师函没有附上该商标的授权许可协议。
针对此类案件,叶律师也提醒各位:
一、收到律师函的第一时间不要慌张,找律师进行核实,在相关网站或调取材料确认对方权属的真实性。
在这个案件中,就需要对商标权的权属进行核实,不要贸贸然就和对方联系,否则起不到相应的效果,反而加重赔偿的责任。这个案件的发函人就不是商标权人,经律师检索,商标权人已经是失信被执行人,他是否有能力提起诉讼?他维权的目的是不是就是为了赔偿?这些都有疑问。
二、分析案件所存在的风险,根据所想要达到的目的选择应对措施。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如果是为了降低赔偿,那么可以委托律师和对方进行和解谈判,尽量根据对方材料的瑕疵为条件降低索赔。如果是认为不侵权,则积极组织材料了解情况进行应诉,在对方提起诉讼后积极举证应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收到律师函后怎么行动?你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