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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量刑标准是多少?
来源:李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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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为止,我国仍然保留着死刑的刑罚处罚,死刑在我国的刑罚中是最严厉的,其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不给犯罪分子任何悔改的机会,可见判决死刑的罪犯的罪行有多严重,那么死刑量刑标准是多少?由小编为您介绍。

  一、死刑量刑标准是多少?

  《刑法修正案》9中: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贩毒等危害国家的行为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二、死刑的适用标准是什么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报告》称,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三、死刑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1、适用条件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2、适用对象限制。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仍然保留着死刑,但是在判决死刑之前以及之后的重重审查是非常严格的,这也是为了减少冤假错杀的事情发生,不轻易判决死刑。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死刑量刑标准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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