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有人咨询:是不是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
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对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条款,很多人存在误解,认为分居满二年就可以自动离婚,法律上根本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即使存在法定判离的情形,双方不能协议离婚,也没有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而且即使原告认为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也一般很少依据这一条直接判决一次性离婚。
具体原因主要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很难举证证明,而且当事人是否真正分居,法院很难把握,如果夫妻双方名义上分居,但实际上还偶尔见面,法院就很难认定夫妻双方是否达到感情已经破裂的程度。另分居满二年的时间,必须是从夫妻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诉已经持续分居满二年,分居时间不得累加。
总结下: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判离的概率很低很低,更不用谈自动离婚,除了协议离婚和法院离婚,法律上压根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