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中证据思维
法律界有一句话就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合同纠纷中证据哪里来?法官是否认可?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纠纷,如何才能最大承担地维护守约方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是我们签订合同前应当思考的问题。而这也需要我们具有合同履行的证据思维。
合同从开始签订到到履行完毕付款结算中间存在几个环节,本律师下面也主要从合同的几个阶段应当形成哪些文件材料来分析。
第一、合同签订阶段。合同双方签订的各种正式的合同、协议、补充协议、订货单、传真、Email等都要按时间顺序整理保管。合同是真实反映双方权利义务最直接的证据,无论是最开始签订的合同,还是后续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的协议,都是反映双方权利义务的真实意思,如无特殊情况,双方需遵守履行及作为付款结算依据。
第二、合同履行阶段。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会形成一系列的文件材料,如发货单、入库单、托运凭证、验货单、质量异议书及退换货记录等。这些文件材料都可以反映合同双方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间出现的问题等。
第三、付款结算阶段。合同的货款计算依据及支付凭证,如对账单、结算书、发票、收据、抵账或冲账凭证等。
第四、诉讼准备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方已经违约,而守约方如何准备材料为诉讼做准备。如合同是否有关于管辖权的约定、合同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对方违约的依据及守约方的催款函、律师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