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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新规定具体调整了哪些内容?
来源:戎进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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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修改为: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5.“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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