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春律师
王安春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51-7037-9475

接听时间:05:00:00-24: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上饶律师 > 信州区律师 > 王安春律师 > 律师文集

离婚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吗

作者:王安春  更新时间 : 2021-05-19  浏览量:252

  夫妻离婚时需要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一般为了让孩子又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会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一方,而另一方只享有孩子的探视权,但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就很容易产生纠纷,那么,离婚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吗?

  一、离婚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吗

  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二、离婚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三、离婚如何争取抚养权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双方的工作性质:看谁的工作性质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父母如果能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共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是轮流抚养子女,总之,一切都要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重。


以上内容由王安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安春律师咨询。

王安春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手  机:151-7037-9475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5:00:00-2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