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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来源:涂宗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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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是男女双方对结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所有权约定的协议。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财产所有权进行明确的约定,是不受结婚与否的限制,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也不受财产登记与否的限制。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则是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与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行为。通过公证机构对上述婚前财产协议进行证明,以增强婚前财产协议以及协议约定夫妻或者未婚男女对双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债务等内容的公信力。那么,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未婚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该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个人财产所有权证明:以房产为例,有产权证的带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可以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婚前财产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当事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格。委托他人办理或是独自一人来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公证机构将不予受理。

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公证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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