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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停电催交物业费合法吗?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1-05-17 15:41  浏览量:234

在民法典施行前,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生活中有部分物业公司会采取上述方式催交物业费,更有甚者,直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公司有权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那么问题来了,

民法典施行了,

业主物业费应该怎么交?

物业公司应该怎么催交?

哪些行为被禁止?

用停水停电的方式,

催交物业费合法吗?


首先,业主有积极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然后,物业公司要采取合理的物业费催交方式。


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公司合理催交物业费的方式,即“催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还有,禁止物业公司采取违法的物业费催交方式。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这是因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仅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通常会代收水电供暖费,但这不意味着物业公司享有供水供电供暖权,因此物业公司并无权采取停水停电停暖等方式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


最后,如果物业公司在催交物业费时采取了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违法方式,而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依据相应的证据向物业公司主张其承担相应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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