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均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律师的价值及其反映出案件的走向问题
来源:郭均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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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需要关押在看守所,失去人身自由。此时,他们最渴望的是解除关押,获取人身自由。

  取保候审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委托后,辩护律师根据相关案情就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一旦取保侯审成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受羁押,人身获得自由,取保候审也是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工作。因此,取保候审是律师具有价值的刑事业务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果律师取保候审成功,就意味着涉嫌人的犯罪的严重程度,以后判缓的可能性问题。如果律师和办案机关交涉,都没有办法办理取保候审,那就意味着所涉案件严重程度比较重(主犯、影响大、危害大等),其家人和涉嫌人一定要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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